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校工作,充分发挥各院级团校(以下简称分团校)在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团建中的重要作用,提升团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现就分团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青年成长规律,以科学规范的教学内容和实践活动,推动团的自身建设和创新发展,教育引导青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矢志成长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学校团校工作,健全团校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共青团干部、学生骨干、共青团员和入团积极分子等的教育、培训、考察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
学院团委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分团校。条件成熟的学院单独设立分团校,条件尚不成熟的学院可与其他学院联合设立分团校。分团校的设立、撤销及人员设置、调整需提出书面申请,报校团委研究决定。分团校可设校长1人、执行副校长1人,可由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负责同志或团委负责同志兼任,多学院合办的分团校可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合理设置。
四、培养方式
1.理论学习。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不懈奋斗的信心和决心。
2.实践养成。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实践活动,提高动手实践能力,深化对党情国情和社情的了解,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3.交流研讨。组织开展交流研讨,运用所学理论探究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培养探索精神,提升思辨能力,激发创造潜能。
五、教学体系
1.科学制定计划。各分团校应根据本单位团员发展规划和团员、团干构成情况,在每学年初制定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培训方式、培训期数、培训规模、授课时间、课程内容、师资安排等,其中每学年培训期数不得少于2期,每期培训安排不得少于4次。
2.严格过程管理。各分团校应加强对学员入学资格、考勤纪律、综合表现等方面的管理和考核,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培训结束后,根据考核鉴定结果确定结业学员名单,报校团委核发结业证书。团校的学习情况应作为团员推优的重要依据。
3.规范培训档案。各分团校须建立培训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年度计划、总结,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学员名单、考勤考核结果、结业名单等。培训档案作为团建工作评估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团校工作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培养教育青年骨干的重要使命。各学院党委应积极主动关心指导团校建设,定期听取团校工作汇报。分团校须按要求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划,确保团校高效运行。
2.争取条件保障。学校根据各分团校培训计划及培训人次给予一定的支持,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配套支持,为分团校建设运行提供良好条件保障。
3.统筹师资力量。分团校教师应由政策理论水平较高、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家学者组成。分团校师资队伍应相对稳定。分团校的校长、执行副校长应带头上团课。